#牛奶、豆奶、咖啡和椰水等饮料的特别税降低 #能量饮料(Energy drink)由现有的10%,调高至15%

 

税务总局 (GDT) 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发布的第 28271 号通知调整了适用于柬埔寨当地生产的非酒精饮料的特定税 (SPT) 税率。 调整后的从量税税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 
哪些非酒精饮料受到此更新的影响?
 
下表列出了受第 28271 号通知影响的本地生产的非酒精饮料、适用于这些饮料的旧 SPT 税率以及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适用的新 SPT 税率。
 
 
调整部份非酒精饮料特别税(Special tax),其中能量饮料(Energy drink)由现有的10%,调高至15%。
 
不含气饮料,包括牛奶、豆奶、咖啡和椰水等饮料的特别税,则从现有的10%,调降至5%。
 
 
非酒精饮料如何定义?
 
 2020 年 1 月 14 日发布的 012 MEF.Prk (Prakas 012) 将非酒精饮料定义为以下饮料:
 
充气(碳酸),
添加了糖或其他甜味物质,
有味道,
或除水和矿泉水、牛奶和果汁或蔬菜汁之外的其他非酒精饮料。
Prakas 012 将“果汁”和“蔬菜汁”定义为水果和蔬菜的唯一产品,符合以下两 (2) 个标准:
 
不进行加工、改变质量和包装; 和
不添加味道、风味或颜色。
 
此外,部份原本享有免税进口的矿物,则被征收25%特别税,主要是石材。